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

作者: KILLE (啃)   2024-04-24 01:12:21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先搞清楚 憲法的憲 是什麼意思
【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
左丘明編《國語·晉語九》:「賞善罰奸,國之憲法也」
給人看的法律 就這樣而已 沒什麼特別價值
會被假借為constitute的翻譯
是因為倭國飛鳥時代頒佈用以約束貴族的叫《十七條憲法》
美國那種神權國家 為顯示政府為上帝之代言人
才一直強調法律之神聖性 也就是變種版的君權神授
在漢地 一直都是世俗政權 這套愚民政策極不接地氣
依我看 法律人在講法律多專業 不外乎是要說法律多神聖 一般人無資格說嘴
神聖哩 敢問問過土地公媽祖玄天上帝嗎?
最後再強調次 憲法沒什麼特別的 懸法示人曰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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