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廢死團體會不會培養出下一位陳進興的八卦?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24-04-24 11:44:19
看廢死團體不斷地為國內的死刑犯 奔走 釋憲
我們來看一下陳進興的犯罪史:
1958年,陳進興出生於臺北縣三重市(現新北市三重區)。幼年搬至臺北市龍山區(現臺
北市萬華區)隨外祖母居住;1964年就讀於西門國小;雖然功課尚可,但時常犯下偷竊、
校園霸凌等事件;因而外祖母與母親商量搬遷事宜,希望換一個新環境。1969年,陳進興
的母親將他的戶籍遷入其幫傭住處。
1970年小學畢業,就讀臺北市立大同國民中學,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一年後輟學;從事建
築泥水工作的王姓男子成為其繼父,王姓繼父為了改變陳進興暴戾性格,讓其成為寺廟美
工裝飾學徒。
1972年11月5日,陳進興在隨繼父工作時偷竊電熱器被查獲,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
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
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1973年10月7日,陳進興在三重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
期徒刑二個月。服刑完畢,繼父仍攜其於身邊做工。
1976年11月16日,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
加判刑兩年。
在犯下1997年的多起重大案件前,1981年自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退伍後,陳進興就曾因其
他案件入綠島管訓,並因1988年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病逝而減刑出獄。1988年,陳進興出
獄時外祖母病逝,繼父亦臥病不久即離世。
廢死團體一直主張用教化來感化死刑犯
但不是所有人都適用"教化感化"
以媒體報導的假釋犯再犯率
觀察假釋再犯率,需以原罪名去觀察,就可以更細緻的去剖析各種犯罪假釋再犯率的問題
。以近10年幾類重大案件為例,大部分的案件,其實再犯率並不高,各罪的假釋再犯率觀
之,以「搶奪罪」再犯率最高,達到20%,再來是「竊盜罪」(13%)與「強盜罪」(12%
),「毒品危害條例」(10%)反而只位居第四名。
其中強盜罪達12%的再犯率
其他犯罪因查不到數據
但之前有強姦 殺人 或 表現良好移至外役監外出犯罪的前例
我國矯正教育 似乎沒有想像中那麼美好
如果 我說如果 這些廢死團體保的這些死刑犯 最終都改判無期
且又沒修法以"終身無期"替代"死刑"
那以現行的假釋條例 無期徒刑一樣能夠假釋
那麼 如果中間出現一個像陳進興這樣難以矯正的案例 台灣是否要為了
廢死聯盟的行為一起買單?
有沒有廢死聯盟會培養下一個陳進興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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