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爭議不管是停留在法律辯論
甚至上升到哲學問題
都只能各站立場自說自話
只要不是無政府主義者
實質上是一國之民的人
只要回答一個問題就能解決
國家能不能合法殺人
能 那就是支持死刑的正當性
就是合法合憲
回答不能的
那我要問你
我國如果遇到外敵入侵
國家出動軍隊反擊
算不算合法殺人
還是你們廢死團體敢要求國軍以不傷害敵軍生命的方式抵抗
別說國家可以殺人
人可不可以合法殺人
當然可以
有個瘋子威脅你
不殺他他就殺你
你為了自衛把他殺了當然合法
別跟我扯什麼過當
我可以掰出一百種不過當的情境
說到底國家是為何而存在的
還不就是為了符合大多數人的理想生存方式嗎?
國家的一切
不管是硬體設備軟體設計都是為此而存在
只要死刑是符合大多數人利益
那就必須存在
不能以私害公以少害多
國家是為了服務一般正常有貢獻的國民而存在
怎麼能反而去服務傷害國家人民的壞蛋罪犯
就算願意額外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
去感化去矯正
那也要符合全民共識
更別說現在廢死方只出張嘴
壓根都沒在管要讓殺人犯爽
整個社會與一般人要付出多大成本與代價
不但踐踏被害者人權
更是嚴重傷害其他正直努力生活著的國民們
國家憲法豈能狡詞詭辯搞到逆天而行
國家就是必須能殺該殺的人才是一個正常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