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犯下滔天大罪/罪無可赦的嫌犯 在獄中或在關押時 都會寫很多信件
有的甚至會抄佛經/畫觀音...甚至會會懺悔錄
後來這些東西變成一個一個“修復式正義”的陳腔濫調故事
很誇張...有些故事越演變越離譜
但不脫離幾個要素
1.是嫌犯在獄中大徹大悟 然後投身宗教藝術 寫了很多作品
2.受害者家屬收到嫌犯寄來的懺悔信 還有佛畫 看了很震撼
3.漸漸地 受害者家屬不那麼痛恨嫌犯 更傾向於去了解他
4.然後他們見面 受害者家屬跟嫌犯見面 嫌犯用誠意感動受害者家屬
5.受害者家屬在法官面前大力為嫌犯要求減刑 然後法官就聽了
這裡面有兩個點很奇怪 為什麼要拿嫌犯的書信/藝術畫作給受害人家屬?
受害者家屬在法官面前大力要求為嫌犯減刑,法官就聽從了
啊受害者家屬要是要求重判...死刑鞭刑 怎麼法官就當起廢死三七仔了
死囚在監獄寫什麼畫什麼 為什麼要拿給家屬 到底是誰幹那麼缺德的事
佛像畫得漂亮 那又如何 你不也殺了人 ???
我之前在酒吧也邂逅了一個被藝術學院退學的的年輕人 他畫的畫更漂亮
可是他後來出社會還不是塗炭生靈 文筆很好/會畫圖為什麼可以變成贖罪券 ?
為什麼司法裡面有這一環,極惡死囚可以寫信發話甚至用宗教畫,拿給被害家庭
這樣好嗎 (?) 這麼悖逆人心人性的事 到底是誰准的啊 ??!!
實在有夠沒良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