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不太介意廢不廢死
但我最大的問題是,你廢死以後鄭捷這種犯人你要怎麼處理?
a. 國家全民養他一輩子?
b. 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已教化關30年放出來?
一堆在那邊扯廢死的,完全忽略了目前被判死的犯人哪個不是罪證確鑿?
現在是2024年耶,不是1964年,這邊是台灣不是歐美
滿街的監視器,滿街的手機隨時都在拍,呈給法官的證據說不定都已經在社群網站傳開了
好啦,你覺得還是有機會發生冤案,或是有機會可教化
那你問問看多數人願不願意養鄭捷阿? 還是又要自助餐式死刑?
像是"我反對死刑,但是XX一定要判死"的經典名言?
不如這樣,成立個廢死帳戶
原本的死刑犯就靠廢死族群供養
死刑犯關不住放出來的就安排到廢死族群的家裡當家人或是工作
媽的,自己都不想花錢養或是一起生活廢個甚麼屁死
假如廢死帳戶錢不夠,死刑犯養不下去那就讓他們餓死
或是出來再犯了廢死族群連帶責任歸屬
一切都是廢死團體的責任
有大愛就該這樣,各位覺得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