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之銘言:
: 先說 廢不廢死這問題太難
: 我以前試圖去研究雙方主見
: 我愚鈍 想不出要有什麼主見
: 沒特別支持哪一方面
: 但廢死讓我覺得最不可動搖的就是這第四點
: 其他論點都不重要
: 甚至還比較像思想流行趨勢而已
: 比如說「誰說國家不能剝奪生命?」
: 「死刑有沒有嚇阻力目前科學上兩種論點也有」
: 「國際趨勢就真的只是思想流行而已」
: 「怎不扯到凌遲而不致死像人彘才是滿足民眾的慰藉」
: 等等的一堆廢死理論論點都很薄弱是沒錯
: 但是第四點我真的無法反駁廢死
: 「你低估了冤獄了」
: 第一你說科學辦案冤獄少很多
: 這是你拿古時候來相對的比較
: 其實你看廢死提出的例子
: 會發現還真的不少
: 而且是「被發現」的
: 一堆堅稱自己沒犯罪卻被執行死刑
: 死後沒人翻案的都先不討論
: 更多的是廢死人事後主動幫忙翻案的
: 如果尊重每一個生命體的話
: 儘管只有一個生命都是無價的
: 可以的話的確不應該存在任何一個冤獄
: 更不用說是剝奪生命的冤獄了
: 你說民主自由少很多冤獄
: 其實民主自由跟少很多冤獄是完全不相干的
: 冤獄也跟什麼戒嚴時期國家機器不相干
: 是你誤解單純冤獄的意思
: 你這裡講的冤獄基本上根本就不是單純的冤獄
: 嚴格來說還比較像「拿司法制度來殺人」
: 目前的科學的確是無法完全杜絕冤獄的
: 畢竟沒有上帝視角
: 這時廢死人講一句「生命被剝奪後, 無法重來也無法補償當事人」 我還真的一句話都說不
: 出來
我會這樣回答
這是任何一個依附在這個國家生存中的國民
必需接受的極小機率發生必要之風險
而且事實上個人的生命價值
在國家整體的價值前是相對渺小的
我們該做的事是持續完善這個國家
而不是剝奪國家應有的功能
國家就是應該擁有殺掉該殺的人的能力
正如你遇到暴徒想傷害你的家人
你就該豁出生命甚至殺掉暴徒保護你的家人
國家遇到外敵入侵時也一樣
個人的生命在國家整體面前
就不是至高無上不可侵犯
而是完全可取捨的
只有在一神教信仰中
牽扯到上帝依自己形象造人
才會有人去無限擴大個人的生命價值
帶事實上這些人只把自己的生命跟上帝扯上關係
看看以色列怎麼對待加薩的婦孺們的
看看歐美那些上帝國家們怎麼看待加薩的人命的
正因生命有時如此之弱小
所以我們必須朝著建立烏托邦的目標前進
讓未來的生命能擁有更合適的土壤
而現在我們國家前進的道路上必須仰賴死刑這個工具
現在就廢死會嚴重地剝奪國家保護大多數守法國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