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啦
日子過得太舒服脫離了現實
無論是廢死律師大法官還是其他人都一樣
很多人都忘記了一個重點
所謂的法律是維持秩序的一環
而秩序的目的是讓人民有安穩的生活,國家會獲得穩定的生產
當你失去維持秩序的能力時,法律就變得不重要
實際上你想執行廢死也不是不行
我話講得很明白,想要執行廢死是可以的
第一個重點是不要雙標,殺到一般民眾要廢死
殺到律師法官呢? 律師法官會堅持廢死嗎?
幾年前他們要求把殺律師的罪犯求處死刑就知道全都是躲在象牙塔裡的雙標仔
而這種明顯的雙標對於法律的傷害非常嚴重
第二個就是利益啦
當廢死成功時,法律就會失去大部份維持秩序的能力
這時需要秩序的人就會自發地出來維持秩序
在東方叫宗族,在西方有幾種說法,有的叫黑幫,有的叫商會,有的叫教會
無論是甚麼稱呼,他們都會出來代替法院維持秩序
罪犯犯罪時派人追殺,抓回來進行審判並給予懲罰
給投機取巧破壞秩序之人一點震撼
所以法律人想執行廢死我是一點都不在意
法院失去其功能時人們會自行組另一個組織維持秩序
法律人想自己放棄維護秩序的權力我是雙手雙腳讚成
最好今天就廢死定獻而不是在那邊一張嘴一直哭,每天聽陳腔濫調都聽膩了
麻煩大膽點~
你們不是想要教育法盲民眾嗎?
現在就可以廢死定獻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