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蘇珮語 顏睿陞
3.完整新聞標題: 匪搶金飾賣銀樓 屬「善意第三人」免歸還
4.完整新聞內文:
持續追蹤這起搶案,受害婦人表示,她別無所求,只希望把金項鍊歸還,但搶匪早已典當
給銀樓,飾品也已經被熔掉,法界人士說,銀樓在法律上屬於「善意第三人」,在不知情
的情況買到贓物,算合法擁有,被害人只能找嫌犯要賠償,很少有銀樓願意歸還,再向小
偷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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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YUQf-wOQiio?si=OsCi9UoOVa6L064U
6.備註:
來上民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