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唔
: 但訂刑度的時候考慮冤獄還蠻奇怪的
: 照這樣說所有刑度都應該降低
: 因為沒有百分之百正確的法官
: 然後你因為怕冤獄廢死
: 就變成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 然後就有機會鑽到某個漏洞適用其他救濟措施
: 什麼假釋啦大赦特赦啦外役監啦
: 所以說冤獄根本不該變成廢死的理由
: 頂多給法官裁量權
: 怕判錯給死刑犯三十年四十年的暫緩執行期間
: 讓比如說科技進步有機會找到新事證之類的
: 然後年年檢討
: 如果發現真的這個人越來越罪證確鑿
: 沒必要留了之類可以提前執行之類的
: ※ 引述《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之銘言:
: : 先說 廢不廢死這問題太難
: : 我以前試圖去研究雙方主見
: : 我愚鈍 想不出要有什麼主見
: : 沒特別支持哪一方面
: : 但廢死讓我覺得最不可動搖的就是這第四點
: : 其他論點都不重要
: : 甚至還比較像思想流行趨勢而已
: : 比如說「誰說國家不能剝奪生命?」
: : 「死刑有沒有嚇阻力目前科學上兩種論點也有」
: : 「國際趨勢就真的只是思想流行而已」
: : 「怎不扯到凌遲而不致死像人彘才是滿足民眾的慰藉」
: : 等等的一堆廢死理論論點都很薄弱是沒錯
: : 但是第四點我真的無法反駁廢死
: : 「你低估了冤獄了」
: : 第一你說科學辦案冤獄少很多
: : 這是你拿古時候來相對的比較
: : 其實你看廢死提出的例子
: : 會發現還真的不少
: : 而且是「被發現」的
: : 一堆堅稱自己沒犯罪卻被執行死刑
: : 死後沒人翻案的都先不討論
: : 更多的是廢死人事後主動幫忙翻案的
: : 如果尊重每一個生命體的話
: : 儘管只有一個生命都是無價的
: : 可以的話的確不應該存在任何一個冤獄
: : 更不用說是剝奪生命的冤獄了
: : 你說民主自由少很多冤獄
: : 其實民主自由跟少很多冤獄是完全不相干的
: : 冤獄也跟什麼戒嚴時期國家機器不相干
: : 是你誤解單純冤獄的意思
: : 你這裡講的冤獄基本上根本就不是單純的冤獄
: : 嚴格來說還比較像「拿司法制度來殺人」
: : 目前的科學的確是無法完全杜絕冤獄的
: : 畢竟沒有上帝視角
: : 這時廢死人講一句「生命被剝奪後, 無法重來也無法補償當事人」 我還真的一句話都說不
: : 出來
: : 雖然任何冤獄的補償意義性都不高
: : 但至少可以做到安慰性的補償
: : 唯獨死刑是無法補償的
: : (當然硬要說被關到死才發現是冤獄也無法補償啦 但至少有給當事人利用餘生平凡的機會)
: : 所以我試圖想反駁廢死時
: : 只要提出第四點
: : 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反駁
: : 於是我就變成抱持著
: : 「這問題太困難, 還是留給別人思考好了」
: : 這種想法了
: : 不過我是有種鄉愿的想法
: : 「加重終身監禁 - 一種無法假釋真的要關到死的刑責」
: : 那種證據十足, 比如說鄭捷這類的
: : 直接判加重終身監禁
: : 一來可以滿足法律人提出的「國家不能剝奪生命」
: : 二來也可以稍微滿足堅持死刑的民眾
: : 但我這想法是完全沒有科學只是隨便想想
: : 我也沒唸過什麼法學概論什麼的
: : 單純鄉愿的想法
: : 我也不知道就法學來講低不低能
: : 只是就這文章無聊提出想法而已
: : 稍微離題了
: : 這篇主要還是提出冤獄這問題
: : 你可以去看看廢死的人提出的東西
: : 說服力真的很強
: : 我有點變成基本上很想要有死刑甚至凌遲致死
: : 但因為冤獄真的無法預防
: : 所以我還真的不知道能講什麼了
: : 留給別人去討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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