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震速報App破百萬人 高三生道歉「我很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4-04-26 11:41:16
這邊有不少人有些誤解,其實所謂的「簽約」是有原因的
扣掉法律上的因素(氣象法)外,更多其實是關於技術上的考量
這種骨幹資料的query量都很大,也沒辦法承受大幅度query
比方說他有三萬個監測站,地震app需要從這三萬個監測站讀一次資料判讀
假設我們有個app極受歡迎,兩百萬下載量,直接打到氣象局server去
你覺得氣象局server會怎樣? XD DB需要花多少錢才能滿足這些僅在尖峰出現的需求?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公司跟氣象局簽約,取得API Key
這個API Key定期向氣象局的server撈資料
然後同步到自己的server上,而自己公司發行的app就從自己公司的server承受流量
所以其實自己的server是需要成本的,而且這是主要的成本來源
尤其當你的app使用者眾多時這成本會更為可觀
今天這問題就是這位高中生使用其他公司的server流量資料,
利用這資料串起來自己的服務。這其實的確是個疑似侵權行為。
而這公司的EULA並未禁止這件事(有提到是漏洞)
以公司的角度來講,成本是我在花,但是資料卻是你拿去自己開發的app用
那公司要靠杯一下也是正常的。
這邊先不討論什麼這app寫多好多棒,單單商業上來講這算常識,不是什麼打壓
講甚麼學術還是商業倫理的也太過了,一個高中生沒有這些sense是超級正常的
看看這些東西能串起來,喔我就把他串起來,我覺得好好用就發出去給大家用
這些都沒什麼,就算銅臭味最重的美國,這種事情大多就是發函要求停止侵權而已
跟我們現在的情況基本上沒什麼區別
至於跟氣象局簽約,簽約其實不用什麼成本啦
就由於API Call有頻率限制,你得自己弄個server來承受你開發的app的流量而已
主要就是要你來花這個錢
說真的整件事都沒什麼太大問題,真正說問題就是高中生採訪致謝完全沒提到地牛
難怪人家會不爽,但是這是大問題嗎?其實也不是,就可能沒想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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