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旬翁慾火上升「卻不舉」 改指侵女鄰居下

作者: xd123456 (xd123456)   2024-04-26 15:44:01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煌忠
3.完整新聞標題:
7旬翁慾火上升「卻不舉」 改指侵女鄰居下場慘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71歲王姓男子,駕車搭載有智能障害的鄰居A女外出訪友未果,轉到汽車旅館洗去
身上異味,王男見A女洗澡裸身,竟耐不住慾火,以手指性侵得逞,彰化地院審結後,以
趁機性交罪判4年徒刑,王男上訴請求給予緩刑宣告,二審法官審酌,王男已與對方和解
,昨天(24日)改判徒刑3年2月,因宣告刑已逾2年,無法宣告緩刑,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2022年11月18日上午10點多,已71歲高齡的王姓男子,與當時年僅26歲A
女年齡相差甚鉅,王男竟利用A女為智能障礙無法抗拒情形,以其手指插入A女下體之方式
,對A女為性交行為1次,一趁機性交罪起訴。彰化地院審結,判王男有期徒刑4年。
王男不服提出上訴,辯護人表示,王男因原發性高血壓、攝護腺肥大疾病,長期接受藥物
治療,其配偶則因患脊椎楔形壓迫骨折等疾病,致長期無夫妻之實,因見被害人洗澡裸身
,致一時難以克制情慾衝動,請求酌減其刑,給予緩刑宣告。
二審審理,王男因與配偶間身體狀況,為滿足個人私慾,明知被害人為智能障礙人士,對
於身體界線並不理解而無從抗拒,仍藉由偶然搭載被害人外出訪友未遇,向被害人表示欲
載其至汽車旅館洗去身上異味之機會,受被害人洗澡後裸身之刺激,以手指插入被害人陰
道為性交,惡性非微。
法官審酌,王男審理過程則均坦承犯行,並賠償60萬元給被害人及家屬,再行匯款12萬元
,作為被害人長期安養及日常生活所需專用金,改判徒刑3年2月。又王男及辯護人雖均請
求給予緩刑宣告,然因王男宣告刑已逾2年,與《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宣告要件有違,
無從審酌是否適宜宣告緩刑,併此敘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26002757-260402?chdt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