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爆出走潮…過勞成常態 新北市府缺

作者: Zhang274 (鮪魚)   2024-04-28 14:30:50
民眾對於公務員的印象大概是像這樣的:請假請的兇 & 大過民眾大過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xi1_mRxlIs
但實際上的公務員
1.鯛民:
公務員的薪水是我繳的稅! 所以我的事情要先處理,
公務員你沒辦法幹,叫你長官打給我!
不滿意就是打 1999 陳情浪費行政資源,然後長官還不願意用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阻止鯛民騷擾承辦人。
民代也是造成鯛民多的原因,一但有一個幫忙 "選民服務"
前例一開,後面全都會一窩蜂比照辦理。
2.長官:
對好凹的承辦人 或 約聘僱 交辦更多事情,做不好是這些人的責任。
對不好凹 或 裝死的承辦人視而不見,這些真的該淘汰卻又不淘汰的人
才是公務體系最大的問題。
年底考績大家都吃乙,誰願意多出力多做事情?同工不同酬的狀況每天都在發生,
最後大家都沒效率再被民眾或民代檢討,成為一個死循環。
3.業務:
除了多還有更多,加班做不完,帶回家做 + 假日還在加班的的大有人在
隔天還是要求你準時上班,身體不爛心靈早已被摧殘的差不多了
反抗長官就讓你沒好日子過,雙北鬼故事應該非常多。
而所謂所謂的福利
1.國旅卡:
8000自用也不是隨便買都可以,還要買特約商店才可以報
另外8000要跟旅遊有關?政府圖利國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2.沒有福利了,除了不扣薪的事病假 (請了,恭喜今年準備吃乙) 到底還有啥福利???
除了公務員之外,另一個該喊慘的是約聘僱 & 職務代理人
大家都知道既有的員額根本無法完成公務,人事總局又不願意加員額
約聘僱人員隨之而生
這些人佔了機關非常重要的業務執行力,
卻又被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限制 + 剝削
行使公務員職務但卻不是公保,也不能兼職,因為機關簽的契約禁止兼職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卻保勞保,政府自己帶頭違法在先,卻還高喊重視勞動權益
以下是約聘僱人員遇到的狀況:
1.約聘僱人員沒有 5/1 勞動節假期,也沒有半年3天特休這回事
2.加班費計算以250薪點計算 (33750/30/8 = 約141)
就算用目前約聘僱最高的280薪點計算 (37800/30/8 = 約158)
遠低於勞基法要求的1.33、1.66倍,而且同樣被要求有20小時上限的加班費
別人請完了,抱歉沒錢給你請,只能給你補修,並且最高就是40小時
3.薪水會被強制提撥 6%
4.不會用高於280薪點的價錢去請約聘雇
而約聘雇人員大多戰戰兢兢,為了年底可以續簽隔年的契約而努力工作,
卻又被長官當免洗筷 或 出氣筒在用,給的薪水少,卻又要求與高考公務員一樣的工作力
約聘僱滿多都是想轉考公職,但做約聘僱之後能考上的不知道又有幾個呢?
至於新聞中說的部份:
1.消防局、警察局、水利局、環保局 :
用33,750元這個薪資水平,要求三班制,到沒人要做才想到要加薪水
加薪水的幅度也非常有限,人力會欠缺也其來有自了
2.時常耳聞公務人員過勞情勢:
會這樣不就是長官更要求效率所導致的嗎?一份公文時效是7天內辦完,
但被要求從 創公文 到 發公文只有2個工作天內需發文
承辦人壓力重,因為公文數量多,長官壓力重,因為公文看不完,蓋白章的長官比比皆是
壓力似乎也是上頭長官給的不是嗎?
很多人提到不爽不要幹這件事情
在職的公務員大多是有養家買房繳房貸、或是已經任職超過5年以上
轉到民間之後特休或福利全部歸零從頭開始
要這些人辭職真的不太可能,也太不實際。
而要求人事總處加員額,等下輩子再說吧
加薪水大概也只有2年1次的選舉,為了爭取公務員選票才一次4%的公開買票行為
並且會馬上被健保的漲幅追過去,偉大政府
最後夢境中的警察國年輕公務員
1.考地特 + 高考都上榜,換了不同科事之後覺得業界比較好就跑了
2.高考上榜分發,3個月後人家看苗頭不對離職就跑了
兩位離職之後,長官開會狠批這樣的年輕人沒有向心力 ~
而拿著身心障礙病例就每天遲到、上班看股票或是睡覺、到5點就說自己要加班努力工作
加班費領好領滿,一年中可能有3個月 KPI 都是 0,年終拿到考績乙還可以去找長官去
吵的公務員:
長官的態度就是放任再放任,不願意想辦法汰除,也不願意讓該員用因病的理由留職停薪
而長官對 約聘僱人員、普考、高考公務員分三六九等人種看待,也算不是新鮮事了
到這裡夢境就醒過來了 ~
沒人要待,以雙北這麼多土皇帝長官 + 待遇如此差,真的理所當然
公務體系遲早要崩壞的,不如就早點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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