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剛剛看到
: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 修法要改成
: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 現在最低薪資27470
: 80%最低薪資就比22K還低耶
: 我是雇主的話
: 就一直試用一直爽?
: 這法如果靠人數優勢通過了
: 台灣馬上又回到八卦板鄉民最懷念的22k時代
: 這樣來說
: 年輕人原本想教訓邪惡團體
: 結果又教訓自己啊?
我認同
本來就應該要有試用了
我去買屁眼,本來就要有試用了
屁眼如果跟我不合拍,就不該付全部的錢
所以買屁眼3000元,不合拍應該只付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