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陳薏云
3.完整新聞標題:
「試用期法制化」遭綠抹強迫低薪 牛煦庭:不可能發生
4.完整新聞內文:
5月1日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29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將修正「勞動基準法」讓「
試用期法制化」,不過民進黨卻以現行法制無試用期規範,並指出牛煦庭提案恐致定錨效
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甚至可能低於基本工資。對此牛煦庭
今釐清,擔心八成薪低於基本工資,這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
條件應符合本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
牛煦庭表示,試用期法制化,是為了避免雇主用試用期潛規則虧待勞工。因此修法要求雇
主如果要使用試用期,必須要有「書面規定」並經「雙方同意」,並且應該要在試用期提
供「職業訓練及考核」;勞工最後沒有通過考核,雇主也必須給「資遣費」。如果雇主沒
有依照規定提供職業訓練及考核,雇主應該給付應聘全薪。
牛煦庭說,法案概念見報後,在試用期法制化的部分產生了爭議。劉強調,因為接獲很多
勞資陳情案例如勞工應聘4萬5的薪水,結果進去後試用期卻是基本工資,因此認為試用期
應該要以「職訓考核為主」,也為了避免部分企業以遠低於全薪的薪資約定試用期的待遇
,所以有「試用期的八成薪樓地板」入法的概念。
對於民進黨開始狂打牛煦庭修法恐有定錨效應、低於基本工資等說法,牛煦庭強調,擔心
八成薪低於基本工資,這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本
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另外的擔心,是會造成「錨定效應」,讓本來試
用期都會給全薪的公司,可能變成只給八成,這樣的質疑,不無道理。
牛煦庭說,法案本意,是為了讓試用期「職訓考核機制」法制化。他不希望法案失焦,也
願意以開放心態面對質疑,因此,決定不再明文規定試用期薪資不可低於應聘工資80%,
實務上,回歸勞資雙方議定。而法案中本來也就有確保若雇主沒有在試用期提供職訓和考
核,必須給付全薪。如此,本意不變,法條更周詳,那麼就期待民進黨人到時候審議時不
要阻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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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30003952-260407?chdtv
6.備註:
Threads側翼不看條文,最低怎麼可能低於低本工資
定八成樓地板就是要解決用基本工資當試用期薪水的試用期問
現在回歸自由議定啦,試用期愛怎麼談就怎麼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