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通過凍漲電價 經濟部:4月電價仍依

作者: pp5434   2024-04-30 22:17:03
決議怎麼可能比法律大
電業法第49條第1項就明訂
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甚麼叫做中央主管機關
電業法第3條第1項明定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
所以中央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
阿法條明確寫是經濟部決定,不是立法院
你說立法院通過的
電業法是立法院沒過膩
你立法院正途就是修電業法
你有種就修電價由立法院定之阿
正大光明的修法你不走
現在人家依法行政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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