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準真差
沒看過以前 22k 政策也敢出來講這些可笑推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A4%A7%E5%B0%88%E7%95%A2%E6%A5%AD%E7%94%9F%E8%87%B3%E4%BC%81%E6%A5%AD%E8%81%B7%E5%A0%B4%E5%AF%A6%E7%BF%92%E6%96%B9%E6%A1%88
受到金融海嘯影響,企業提供職缺減少,失業率飆高,因此在2009年4月-2010年9月間,
從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
路檔案館)》特別預算支出108億元,實施「95學年度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
實習方案」,[6]並由教育部主辦。以實習名義,提供近3年大專畢業生1年期工作機會,
名額共41470人,由政府補助企業每人每月本薪2萬2000元及勞、健保費用4190元共26190
元,給薪優於基準者由企業自行負擔。
當時基本工資 1萬七,結果帶來的影響是打到相對高一點的新鮮人入職薪水
2009 才過幾年,一堆八卦版亂七八糟不知道哪來的理盲在這亂講一通。
還真以為PTT都是一堆新人在玩勒
真的是大家出社會多年懶得看八卦版,結果都一堆亂七八糟的網軍亂帶風向
※ 引述《MeeToo (迷途)》之銘言:
: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 剛剛看到
: :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 : 修法要改成
: :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 : 現在最低薪資27470
: : 80%最低薪資就比22K還低耶
: : 我是雇主的話
: : 就一直試用一直爽?
: : 這法如果靠人數優勢通過了
: : 台灣馬上又回到八卦板鄉民最懷念的22k時代
: : 這樣來說
: : 年輕人原本想教訓邪惡團體
: : 結果又教訓自己啊?
: 嘻嘻 急了
: 以前沒有規定試用期 只要高於最低薪資一率合法
: 現在要法制化 定成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當然還是要高於最低薪資
: 為什麼帶風向成只給八成?
: 譬如現在規定薪資不能低於27k 難道你會看成只能給27k?
: 而且試用期薪資高低跟時間長短依然是民事契約 雙方自行議定
: 只是不能低於八成跟不能超過三個月 這兩個條件會影響勞權?
: 努力帶風向跟推文的ID不要氣噗噗噓文好嗎
: 八卦智商偏低 風向很好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