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真的超沒意義的...
那你過了試用期做的事情就會有不同嗎?
那試用爽的逆?
試用期不過就是幹同樣的事順道看你能不能教育得起來並觀察你的個性...
現在打個8折???
意思不就是幫資方在這三個月省個六成的月薪...
資方需要省這點錢?
所以真的不適用叫你滾然後暗自竊喜少損失六成月薪?
到底是哪個豬頭想出來的餿主意?
※ 引述《puncher (牧童)》之銘言:
: 太離譜了!!!
: 試用期不是一樣要給全薪嗎
: 怎麼有人可以忍受只領80%
: 如果我是老闆
: 那就故意一直延長 讓你過不了試用期
: 或是期滿直接把你fire
: 試用期如果以後真的只能領80%薪水
: 你真的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