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馬冏也沒說底薪22K呀
馬政府是說政府補助22K,企業再出一些聘人
搞到最後變成起薪22K,我相信馬冏立意良善呀
但最後變成全台薪資大倒退
現在如果立法成試用期薪水八成薪
他媽的一定就有企業開始用八成薪聘人
然後試用期再打八折這樣搞
這個提案的立委只會問其他反對的有什麼其他更好的方法提出來,我就問你有嚴懲企業濫
用的應對措拖嗎?
沒有你提什麼8成薪啥小的,只是拿幾個已經快倒的爛公司用六成薪聘人,但罔顧其他勞
工權利,因為現在大部分公司試用期就是全薪
還有修法有包含立委嗎? 立委這種職位關乎國民福耻,更需要試用期,亂搞不符民意就下
台,也要有試用期,然後試用期八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