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 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基進黨主席告館長陳之漢恐嚇危安公然侮辱 北檢偵結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底,台灣基進黨認為,時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背棄太陽花運動精神,基
進黨主席王興煥等人黃國昌丟擲太陽花抗議。館長陳之漢直播批評基進黨暴力示範,語句
夾雜三字經。王興煥提告陳之漢涉犯恐嚇危害安全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
陳之漢非以詆毀王的人格為目的,未實際施展非法手段於王,罪嫌不足,陳處分不起訴。
去年12月底,黃國昌率眾到監察院前抗議,發表訴求時,一旁突然有人將數朵太陽花甩到
黃國昌臉上,批評黃國昌「背叛太陽花運動」,一度與抗議民眾發生口角,直到警方介入
,隔開雙方才結束衝突。
王興煥當時指出,黃國昌當初收割太陽花反服貿運動成果,如今因求官心切,對柯文哲農
地違法視而不見。
對此,陳之漢直播表示,即便他再討厭民進黨,他也不會砸東西,抗議是人民基本的權利
,基進黨是一個政黨,質疑基進黨究竟是政黨還是幫派。
王興煥則認為,陳之漢出言恐嚇、語句夾雜三字經,說「你砸到我你就知道了,什麼東西
都飛過來砸到你,你試試看」、「我這個人,訴求就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你
看幾個警察有辦法拉著我?」、「真的是上輩子有燒香我人不在現場」等語,威脅基進黨
全體成員的人身安全,提告陳之漢涉犯恐嚇罪及公然侮辱。
檢方偵辦,陳之漢於偵查時坦承曾發表過相關言論,但堅決否認有恐嚇危害安全及公然侮
辱犯行。他辯稱,在直播時說這些話,是因為基進黨當天以用太陽花砸黃國昌,是在替黃
抱不平,政治人物以暴力示範是不對的,如果當天他有一起去該活動,而他與黃被花砸到
,那麼他就會做出那些動作,他是指砸花行為是下三爛。
檢方認定,陳之漢被控涉犯公然侮辱方面,因他是依個人感受表達主觀意見與評價,因情
緒激動而語待三字經,屬於他脫口而出的口頭禪或慣用語,非以詆毀王的人格為目的,難
認陳主觀上有公然侮辱犯意。
至於陳之漢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方面,檢方指出,陳是表示,當天他如果有被花砸到,他
會還手,言論屬於假設性或疑問語句,客觀上陳未實際施展非法手段於王,罪嫌不足,陳
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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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基進黨呵呵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