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unhailoveu (恩海洛夫)》之銘言:
: 如題
: 眾所皆知
: 我國應該大部分的公司
: 加班費計算方式
: 都是先將月薪/30
: 再除以每日工作時數 也就是/8
: 然後再看乘以1.33 還是1.66
: 但沒人發現
: 為什麼不是除以22嗎?
: 我他媽六日又沒上班
: 你幹嘛除以30???
: 那你除以8的部分幹嘛不把午休也算進去改成/9
: 這樣對你老闆不是最省錢的方法嗎?
: 沒人發現加班費是月薪除以30再除以8非常怪嗎?
: 真是豈有此理!!!
你這招、外勞早就破解了
月薪/30=1天薪水。 月薪/30/8 =時薪
也就是休息有薪水
ㄧ週五個工作天
我上三天班就好,所以實際是週休四日
但是根據上面算法、公司必須付5天薪水
3天正班+2天假日
然後*4個星期~
也就是實際上班12天+8個假日
然後公司必須發20天薪水~
至於外勞?上12天剩下18天再幹嘛?
打黑工啊......
外勞不是笨蛋好嗎?
舉例如下
ㄧ個月3萬/30 =1天1000元/8 =時薪125元
ㄧ個月上班12天+8天假日
(12+8)*1000=2萬….
如果再扯基本工資近來、問題更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