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d123456 (xd123456)
2024-05-03 22:34:21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狼父性侵幼女!共浴噁下手 逼就範威脅「神明會生氣」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男子因為與妻子性生活不睦,竟將目標鎖定在女方未成年的幼女身上,在全家共浴、
媽媽先洗好離開的空檔,以「神明會處罰」為由強行逼迫女兒就範,後食髓知味多次洩慾
得逞,事後女兒才在一次聊天過程中透露遭侵犯,震驚的媽媽當即找到男子對質,見對方
矢口否認、毫無悔意,氣得報警處理,男子最終也被依2項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10年有
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男子在和女友結婚後,女方便把人在北部的女兒接到高雄同住,平時關
係良好的一家三口也都會一起洗澡,不料就在一次「母女談心」的過程中,意外得知年幼
的女兒曾多次被性侵,而伸出狼爪的不是別人、正是長期共浴的繼父。
據了解,由於妻子向來洗的比較快,因此在先行離開浴室後,男子就會對女兒伸出狼爪,
見其不願就範,甚至揚言「神明會處罰」威逼,多次將女兒當作洩慾玩偶,期間也多次撫
摸其私密部位。對此媽媽也還原事情原委表示,女兒在一次聊天過程中表示「在台北比較
快樂」,幾經追問下才得知丈夫的獸行,對質期間見對方全盤否認,這才決定報警處理。
而對於女兒透露爸爸以「神明會處罰」為由誆騙一事,媽媽也證稱這確實是男子的慣用手
段,透露過去就曾假裝被附身,主動求歡稱「神明說一週要兩次性行為」,甚至用這樣的
方式和她吵架、逼她去借錢,在女兒表現不好的時候也如法炮製。
男子被逮後依然否認犯行,更強調因為妻子對他有不滿,才會誣陷他性侵女兒,然而法官
審理發現,男子不僅說辭反覆,甚至還在偵查階段多次央求母女撤告,因此最終依照2宗
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8年、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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