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大的問題 並非外交部不給國旗
而是北美司的回信真的極其敷衍
廢話 誰不知道Amazon上有國旗可以買?
不就是故意不用買的
希望外交部可以送一面來大外宣?
這麼明顯丟給你球了都不肯接
被罵真的是活該
如果外交部真的給不了國旗
信中最起碼得說明理由吧?
比方說「本部尚無提供國旗的服務」
或者「因公務流程繁瑣,不建議從本部獲取國旗」
甚至直接講擔心送給特定團體、對象實體國旗
可能會造成圖利問題
以上這些理由全都能夠接受
至少也是有理有據
而不是「你上Amazon自己買」這種智障答案
哪怕外交部只是給一張高解析度國旗JPG
要你自己去找廠商印
都比起那幾句敷衍的回覆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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