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黃國昌退提案還開嗆 沈伯洋反擊

作者: Madthief (瘋賊)   2024-05-04 13:01:27
※ 引述《youhow0418 (ㄈ87b3)》之銘言:
: 快新聞/黃國昌退提案還開嗆 沈伯洋反擊:我以後也退你的因為是巨嬰不罵傅崐萁
所以是要藍綠聯手退掉民眾黨的法案嗎?
這種情況下民進黨要一邊罵傅崑萁,
一邊跟傅崑萁合作擋下民眾黨的提案嗎?
這種畫面光是用想像的就很有趣
也想看看民眾黨到底提了啥法案內容讓藍綠聯手
回頭來看看沈柏洋的法案到底提了啥
首先就是前往大陸地區需要申報的人員身分增加
(沈柏洋竟然沒有順便把大陸地區改為中國)
除十一職等以上的公務員之外
臺灣地區人民有以下身分的要先申請並審查許可
(竟然臺灣地區也沒修正,沈柏洋竟然跟對岸唱和)
1.立法委員、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
2.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
3.被前款機關委託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
4.前3款離職、或受託終止未滿3年者
5.縣(市)長及縣(市)議員
6.政府出資、補助、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者
離職或出資、補助、委託終止未滿3年者亦同
7.國家重點領域涉及國安或關鍵技術之業務人員
8.任國家關鍵基礎建設、資訊系統設計管理之重要人員
9.參與立院秘密會議且機密文件未達解密時
綠色部分是這次新增的部分
原來的縣市長會影響啥國安我就已經很好奇了
這次還把議員(含直轄市)也通通納進去
而且申報許可後又怎樣?想說你是中共同路人就是中共同路人
看看柯文哲,他就是檳榔;看看賴清德,那叫兩岸和談
第7,8,9項的限制更有趣
如此重要的部分沒有在2,3,6的限制下?
唯一想到的就是像台積電的高階人員之類的
或是幫忙興建高鐵的建設公司高管?
怎樣想7,8,9跟議員部分的增加,是讓立法委員看起來沒如此針對
然後上列1~9的人員中
新增了跟對岸下列人士接觸要申報 (某前趙立委補丁?)
1.黨、軍、政
2.涉及對台工作者或影響國安
3.前兩者派遣之人
個人很好奇怎樣辨別 2 跟 3 ?間諜會在臉上刺青嗎?
然後申報有虛偽或隱匿罰多重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以下罰金
以下的意思是最輕可以當作放屁一樣
這個罰則多有趣,最近兒少很夯
民進黨提了一堆提案,結果同一情境的罰責各式各樣
其中鍾佳濱的提案中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
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沒錯,在民進黨的國安價值中
黃姓藝人果真罪大惡極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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