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 之銘言:
: 下面這個連結是
: 國際反屠殺大聯盟的
: 反猶太主義的現行定義
: 也是美國反反猶太主義法案的執行標準
: https://holocaustremembrance.com/resources/working-definition-antisemitism
:
: 但比較好奇的是 美國還有長臂管轄權
: 也就是在別國犯這個法也算是違法
:
: 那這個反反猶主義法案有長臂管轄權嗎
: 也就是
: 在ptt上罵猶太人
: 有違反美國法律嗎
理論上講,美國政府國會和法院都是默認美國
的法律有長臂管轄權的,只要同美國發生了
任何聯繫,美國都有管轄權。
只不過美國政府的精力哪有那麼大,能夠全世界
執法,所以美國政府只有在想整你時,才會援引
這個去整你。美國的長臂執法多數是為了自己
的政治或商業利益而行。美國的很多法律很奇葩
,這個反反猶法案還算正常了。
美國不少法律在國外都是普遍被違反的,但美
國政府肯定是選擇性的去搞人的。
比如某國A公司行賄了B公司用的美元,某國C
公司同D公司發生商業糾紛做生意的聯絡工具
用的美國互聯網企業的工具諸如teams,facebook
之類。
當然,美國政府和法院也沒這麼閒,對他沒有
明顯利益的時候,他不會管的。如果美國公司
在台灣經商同台灣企業發生商業糾紛,這個他
很可能就會管轄,雖然在台灣的商業行為正常
應該遵守台灣法律由台灣法院管轄。
當年美國抓法國阿爾斯通ceo,然後逼迫
阿爾斯通把業務賣給美國企業,就是用的第一個
理由,你在印尼用美元進行的行賄,想擺平這事
就把公司低價賣給美國企業吧,否則你就在美國
的監獄里同黑人同性戀毒販一個監室內待著吧
另外,美國通緝華為孟晚舟的理由是,孟晚舟
在香港給匯豐銀行講ppt時欺騙了匯豐銀行。
孟晚舟不是美國人,匯豐銀行也不是美國企業
,香港也不是美國領土,但美國總能找到這件事
同美國的聯繫。比如匯豐銀行的股東里有美國
人,匯豐銀行有美元交易。
所以理論上,美國政府總能找到理由抓世界上
任何一個人。美國的法律體系非常繁雜,美國
人自己都不敢說自己事事合法,都要事事請
律師咨詢,更別提其他國家的人了,總有一條
適合你。只不過抓你對美國有利益時,人家才
會抓你。
反反猶法案也一樣,你不是什麼名人,抓你對
他也沒有利益。但是如果你真的是全世界首屈
一指影響力的名人,有能力振臂一呼應者雲集,
在ptt里講了這話,美國政府肯定抓你。ptt不可
能沒用任何美國技術,總有理由去抓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