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洩密最重關7年 徐巧芯稱「早有覺悟」黃揚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4-05-07 12:10:15
小弟非專業類法盲
不過總覺得徐委員是有一定的法律底氣
加上為了國家利益考量的覺悟
才會去揭發此事
這案應為非國防機密的外交事務洩密問題
其中要件有個 應秘密的定義
也就是說
並不是任何外交事務只要核為機密就屬應秘密範圍
大方向可以用是否傷害到我國與友邦的國家利益為前提
譬如有個古老的大英外交醜聞
就是有個駐阿拉伯的外交官由於貪杯
竟採購高昂紅酒做為平日接待賀禮
但凡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
阿拉伯為穆斯林神權國家
嚴格禁止酒精飲料
若違法最重可能被公開鞭刑並監禁
那大英外交官能把購酒清單列為外交之應秘密事項嗎?
顯然不能
誰知道他買這麼多紅酒運到阿拉伯想幹嘛
真的能促進兩國邦誼嗎?
至於援烏案是不是切合國家利益的應秘密事項
窩不知道
給更專業的去論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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