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4/05/07 19:52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銷更裁! 新北院續行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名模錢帥君的男友、AE集團董事長郭哲敏涉非法經營地下匯兌,
經手金額高達217億元,今年4月間法官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讓郭男5000萬元交保,並接受
電子腳環監控,新北檢不服提抗告,高院合議庭昨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今天下
午開庭後,認定郭哲敏和共犯張旭昇有逃亡及串供、串證之虞,改裁2人續行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下午5點開庭後,法官依相關證據,認為郭哲敏、張旭昇涉犯《銀行法
》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2人有逃亡及串供、證之虞,有羈押原
因及必要性,改裁定郭哲敏、張旭昇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郭哲敏4月向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合議庭認為郭男若能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對他應
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無須繼續羈押,4月23日裁定郭哲敏除了要提出5000萬元保金、
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還要接受電子腳環監控,且不得恐嚇、騷擾、接觸、跟蹤本案相關
證人,郭哲敏親友隨即為他辦保,讓郭當天順利離開新北地院。
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認為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也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
產,且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也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財力潛逃。此外
,郭哲敏是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滅證事實,交保措施無法防止勾
串證人及同案被告,也無法防止郭破壞監控設備、以偷渡方式棄保潛逃,認為仍有羈押禁見
必要。
檢方表示,郭哲敏財力雄厚,交保金額顯然過低,無法達到阻止2人棄保潛逃的目的,認為
應將交保金提高至2億元以上。
高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涉犯《銀行法》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事實,並有串證共犯、證人之
虞,且新北地院沒有具體說明為何2人遵守諭知條件,就能達到避免串證目的,昨撤銷原裁
定,發回新北地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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