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遏止藉買宿舍名義置產亂象 私法人購屋新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24-05-08 12:40:37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
3.完整新聞標題:
遏止藉買宿舍名義置產亂象 私法人購屋新增三道鎖
4.完整新聞內文:
為遏止公司假買宿舍名義、購入豪宅的亂象,內政部近日預告最新規定,未來公司要以
買宿舍申請購屋許可,將新增三道鎖,包括只能買「成屋」、不能買豪宅、以及公司需成
立一年,且員工人數最少為五人。
內政部去年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新增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放寬私法人(公司)在六種
情況下可買房,但必須檢具相關使用計畫且經內政部許可,獲許可後五年內不得轉移。但
規定上路後,市場出現不少亂象,例如有公司竟購入豪宅作為宿舍,或是一人公司利用宿
舍名義購屋。
內政部長林右昌因此允諾檢討修法,內政部近日預告「私法人買受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
辦法」,針對私法人申請買受房屋作為宿舍使用,有更明確的管制。
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此次修法新增三大限制。首先,公司購屋作為宿舍,以「成屋
」為原則,但是如果公司有新廠、遷廠、擴廠的計畫,需要在未來公司位址附近尋覓預售
屋作為宿舍使用時,可以例外申請許可,但是必須提出相關規劃期程,否則一律只能購買
成屋。
其次,公司未來購買宿舍時,將不得購買豪宅,也就是不得超過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
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的高價住宅金額標準,例如台北市為7,000萬元、新北市6,000萬
元,以及其他縣市為4,000萬元。
最後,過去公司成立未滿一年,也可向內政部申請購屋許可,但考量到實務,以及公司購
買宿舍的正當性與必要性,未來公司必須成立超過一年,且最近12個月平均月投保人數要
在每月最低五人以上,才能申請。
除了前述三大限制,林家正也表示,原本規定,公司申請宿舍戶數與「買受」戶數合計不
得超過經常雇用員工數,但未來將改為申請戶數與「取得」戶數,不得超過經常僱用員工
數。
換言之,從買受改為取得,意思是不限定採買賣方式,即使是獲贈等其他方式取得,也計
入戶數限制中。
林家正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實施後,私法人原則禁止取得住宅,為避免誤解,將戶數上限
部分更改為,申請戶數與「取得」戶數合計不得逾經常僱用員工數,落實平均地權條例實
施意義。
依內政部預告內容,這項修法預告期為15日,蒐集各界意見後,就會正式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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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89/7948991
6.備註:
只能買成屋?這算哪道鎖?鎖頭嗎?
成立滿一年...這有什麼困難?去申請登記放一年不就得了...
一年內每月平均投保五人以上....這又有什麼難?
爸爸媽媽近來兼職投保阿...
甚至小孩都投保工讀生~保最低保額不就得了
不能買豪宅...所以非豪宅私法人就可以狂買囉...
修法預告15日所以現在還能買囉?
黃委員質詢後有改....但....改的真的很...不痛不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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