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orqios (錄文狀書信屆簿記面☯)》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提新法 TikTok、臉書若不配合防詐最重可封網
: ‧政院通過打詐新4法 詐欺逾1000萬元最重關10年、3犯者禁假釋
: ‧打詐新法 林右昌:加重刑責嚴懲犯罪提高假釋門檻
: 打詐新4法重點之一是針對業者問責,尤其投資詐騙廣告氾濫,因此加強管理網路廣告平
: 台業者。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規範,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臺業者必須在台灣
: 設立法律代表人「類落地」,配合台灣防詐。
: 草案規範,未來大型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若沒有設立法律代表人,或是不配合移除下架詐騙
: 廣告,依法可罰新台幣25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且情節重大者可降低流量甚至限制
: 接取。
詐騙犯賺超過1000萬只關3~10年
不配合政府的平台業者罰250萬~2500萬
真正犯罪者罰很輕,業者卻罰這麼重
這擺明了根本不是要打詐
而是要讓網路平台乖乖聽政府的話
進一步可以操控網路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