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新四法
詐欺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最重可處十年徒刑
犯三次不得假釋
我只想針對法案內容這兩點討論一下
今天看到兩則新聞
分別是
前幻象飛官淪吸金主嫌假投資8年狠撈97億
中部版貴婦奈奈! 女董事偕總裁吸53億逃出國
所以他們被抓到
最重最重就是判十年
都是初犯的話
還能假釋
是這個意思嗎?
我覺得很顯然 詐欺的法案
是在鼓勵犯大條的吧
要騙就想辦法騙越多 越划算
反正不會死 不會無期徒刑
不是嗎?
※ 引述《JioJoin (幸福進行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udn
: 2.記者署名:黃婉婷、王聖藜、馬瑞璿
: 3.完整新聞標題:
: 政院「打詐新四法」 納管虛擬貨幣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會昨通過「打詐新四法」,將幣商納入管制,未來提供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服務的
: 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違者最重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 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國外幣商也要在國內落地;另要求TikTok、臉書等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
: 廣告平台業者須設法律代表人,違者可重罰兩千五百萬元,最重可封網。
: 打詐新四法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
: 訊保障及監察法和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三配套,加強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與金融業者責任,並
: 加重詐欺刑責,草案預計包裹送立法院審議。
: 近期投資詐騙廣告氾濫,打詐專法中要求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在台灣設立
: 法律代表人,配合政府防詐,若未設立或未下架詐騙廣告,可罰兩百五十萬元以上、兩千五
: 百萬元以下,情節重大可封網,數位部將另訂子法定義何謂一定規模,預期TikTok國際版、
: 臉書、谷歌都在規範內。
: 對詐欺犯罪態樣如涉及「三多」將更嚴厲加重處罰。「三多」包括「犯罪人數多」、「犯罪
: 被害人多」、「犯罪金額多」,均明確以法律規範。
: 未來懲詐原則是「騙愈多關愈久」,詐欺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最重可處十年徒刑,得併科
: 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三人共犯,或使用網路、冒名政府名義詐欺、深度偽造詐欺,有複合式
: 詐欺手段者,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犯三次不得假釋,同時新增「窩裡反」條款,犯罪者自
: 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草案同時將科技偵查手段入法,未來包括GPS定位追蹤追車手、M化車定位詐欺電話機房
: 、使用熱顯像儀測溫救人,都將有條件開放使用。
: 另外,原先幣商管理是透過行政罰,此次洗錢防制法修正後就入刑化,構成特定要件將處兩
: 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內、外幣商皆納入管理,且規範國外幣商要在國內落地並完成洗錢防制
: 登錄,才能提供服務。
: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指出,打詐新四法將個人幣商或事業幣商都納入管理,未登記就會面臨
: 刑責。
: 目前虛擬貨幣市場約有六十、七十家幣商,通過法遵審查的共廿五家,未來將要求所有幣商
: 申報、審查,未來幣商公會也將成立,並借重會計師以加強內控。
: 5.完整新聞連結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95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