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團協商吵翻!韓國瑜趕鍾佳濱離場 柯建

作者: Madthief (瘋賊)   2024-05-13 18:17:05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同樣都是立委
: 鐘立委
: 明知道這場協商跟自己無關,但他還是願意做功課,試圖找機會來為國家為百姓出一份力
: 。
: 對比之下黃立委
: 還沒開始就大聲嚷嚷著不想工作,要早退。
: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70 條
1.議案交由黨團協商時,由該議案之院會說明人所屬黨團負責召集,通知各黨團書面簽
名指派代表二人參加,該院會說明人為當然代表,並由其擔任協商主席。但院會說明
人更換黨團時,則由原所屬黨團另指派協商主席。
2.各黨團指派之代表,其中一人應為審查會委員。但黨團所屬委員均非審查會委員時,
不在此限。
3.依第六十八條第二項提出異議之委員,得向負責召集之黨團,以書面簽名推派二人列
席協商說明。
4.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
公報。
5.協商結論如與審查會之決議或原提案條文有明顯差異時,應由提出修正之黨團或提案
委員,以書面附具條文及立法理由,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
資深立委兼執政黨黨團黨鞭
聽過國情報告的前國大代表兼三屆立委
結果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搞不清楚?
到底混了幾年的薪水啊?
還是前國大代表兼三屆立委太鳥了
不能成為二人代表之一?
如果鳥到連代表都當不成,
那他的三分鐘心得感想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助理還可以錄影錄音紀錄之類的
鳥蛋立委真的不如認真負責的助理
即問即答?陳水扁時期國民黨有要求過
馬英九時期民進黨也有要求過
不過對於民進黨來說,
主張反覆一切都是時空環境不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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