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限縮交通違規檢舉 未戴安全帽、

作者: ffdqfe (苦惱)   2024-05-14 13:34:06
查了一下這個是行政院的提案
https://reurl.cc/mMr031
"刪除部分可施以勸導不予舉發的違規事項、
限於當場舉發的案件始得記違規點數,
並排除逕行舉發,以及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
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舉發之情形"
今天(5/14)民進黨提議逕付三讀
無人異議後通過
提案到立法院後流程如下
https://reurl.cc/nNrLD6
本魯懶得一一看過
只看最後一場4/29委員會逐條審查影片
太長惹本魯跳著看可能有遺漏
點了一下他們也沒有會議記錄
4/29 09:00開會
大抵上藍綠白都認為檢舉魔人造成大家困擾
目前道路規劃設計不良讓大部分的國人經常不得不違規
同上觀點的委員發言就不一一記錄
只有廖先翔(國)口頭反對但僅提部分修正
洪申翰(民)部分反對提了修正動議
希望維持機車安全帽、及行穿線/逆向違停及占用殘障車位可檢舉
魯明澤(國)、廖先翔(國)部分贊同洪申翰修正動議
廖先翔(國)認為這樣的修法是退回原點
另針對洪申翰的修正動議建議交叉路口、
公共運輸或消防站點也應要維持可檢舉
林沛祥(國)提出應針對異常大量檢舉人做出機制
林國成(眾)認為其他各委員考量的是嚴重性問題
而非以罰金作為判斷依據
建議先前提出的行穿線違停等較為嚴重狀況交通部應提高罰鍰
其他的如果大家沒意見他就沒意見
另贊同蔡其昌(民)提出的附帶決議
9:53率先中離會議
蔡其昌(民)表示沒有特別一定堅持
認為之前的修法各黨競相加碼
才導致後來民眾怨聲載道
認為是道路設計問題才導致民眾容易違規
要求附帶決議雖不開放民眾檢舉
但交通部應一年內提出道路標誌標線設置參考指引
10:00會議休息十分鐘
林月琴(民)認為63條修正刪除逕行舉發
但43條(危險駕駛)、53條(闖紅燈)
這兩條傷亡率持續成長、重複發生犯行率高
不應排除逕行舉發
但又不提修正動議
等於白講
10:45會議休息十五分鐘
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並通過洪申翰(民)修正動議及蔡其昌(民)附帶決議
通過國民黨附帶決議
要求交通部一年內就道路工程及停車、上下車之實際改進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早上十一點準時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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