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廠商不可能出來承認有抄襲的情事 有本事請阿六仔到台灣提告
這個案子可不是單純商業創作的問題 而是 政府採購案件耶
你一般商業案件抄襲 可以私下和解 但政府採購案你抄襲 是等於偽造履約文件耶
廠商如果出來承認抄襲的下場 採購單位除了跟你解約求償外
還要依照採購法第101條把送刊登不良廠商停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7&flno=101
也就是你三年內都不能參加政府採購案的投標耶
這種賣台灣價值的公司不靠政府採購案 是要怎麼活得下去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 打死不承認 也不給你證據 有本事阿六仔來告阿
阿六仔要來告也是要經過重重困難啦 尤其現在兩岸關係這麼差 怎麼可能有辦法來告官
你說他違反著作權法 有刑事責任 不好意思 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犯罪都是告訴乃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100
我猜蹦世界大概也已經諮詢過律師了啦 反正打死不認 阿六仔又無法跨海提告
這件事件風頭過去 就沒事了 大家都可以回家囉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