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05-16 14:47:28其實這次贊成死刑的那一方
有提出一個很不錯的觀點
根本就是創意滿滿
就是
宣告死刑合憲
執行死刑違憲
這根本是完美答案
所謂宣告死刑合憲
就是說在法律上你的罪就是死刑
但因為國家機器不能帶頭殺人
基於生命權 所以國家不去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就違憲
將宣告與執行分開處理
在名譽上與法律面讓犯人得到死刑
但因慎殺而不去執行
這就是變相的終身監禁
這樣其實一條法令都不用改
台灣實質廢死也就是現狀化
又多了一個實質的終身監禁
其實法令有時也需要模糊性
例如勞工試用期就是刻意模糊不定義清楚
但反而結果是好的
因為沒定義清楚就等於資方的試用期也要合勞基法
所以讓死刑模糊化
反而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現狀就是終身監禁
而且不管是藍綠都會是這樣
也許大法官不會直接講執行死刑違憲
可能是用暗示(慎殺)模糊的方式說不要執行死刑
總之
這樣訂下來以後
其實法官也比較敢判死刑
否則現在法官都只敢判無期徒刑
反而不利人民與罪犯隔離
所以
我支持宣告與執行分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