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真是奇怪
有關用路人安全的法條都審的零零落落
每年死3000人感覺就只是個數字
車子停在路口給你擋死死的
轉彎過去視野被擋出了車禍
違停車輛看到 拍拍屁股直接走人
車子停在公車停靠區不給檢舉了
反正開不了車的窮鬼活該走在路上攔公車
被後方機車撞上關我屁事 拍拍屁股直接走人
這種影響行的安全的居然默默的過了
也沒啥立委會為了這個吵來吵去
啊 國會改革也不是審跟民眾有關的事物
記名不就只是方便黨鞭打跑票的人嗎?
質詢總統算是國內首例 不過國外也不是沒有過
藐視國會 你們立委幾乎都在藐視國會啊
還是又是一個專門針對老百姓的法條?
為了一個跟民眾沒啥關係的事可以打成那樣
然後跟民眾用路安全息息相關的法條
只聞樓梯響 不見下樓人
這真是為民喉舌的立法委員?
有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