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001 (ip)
2024-05-17 12:49:51※ 引述《ashinly1021 (リしれ供さ小 )》之銘言:
: ※ 引述《JAvLEMcGeE (小美不哭了)》之銘言:
: 性衝動?強姦未遂?還是???
: https://i.imgur.com/ZhvTavg.jpeg
: https://i.imgur.com/b8MbODc.jpeg
: https://i.imgur.com/2Gulo0h.jpeg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
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
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怎麼看鍾佳濱就是觸碰型性騷擾
整隻手捏住屁屁了
只發生聲明譴責鍾佳濱怎麼行
一定要提告性騷擾
如果過程中陳委員有明顯抗拒的動作
那就升級為強制猥褻
立法院怎麼可以有這種噁心對女性身體不尊重的委員在裡面
真的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