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近50民眾立院外聚集 警方戒備防太陽花重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4-05-17 21:48:15
刑法第 150 條
1.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請警方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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