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就外行人的說法了,而且淪為國昌幻想的理想世界.
: : 第三點,藐視國會罪入刑法
: : 請問國會作為立法權的代表
: : 自行宣稱聽證對象/質詢對象藐視國會,移送檢調,訴諸刑責
: : 這是不是有侵犯司法權領域的危險?
: 笑死人了
: 自己都說移送檢調
: 起不起訴、判不判刑都是司法機關
: 然後說會侵犯司法權?
: 那行政機關每一件移送檢調的都在侵犯司法權囉?
: 還是你覺得只有行政機關可以移送檢調其他機關都不可以?
: 抑或是要用"國會告發"你才覺得不侵犯司法權....
聽證對象也會是法院調查的案件喔,假設法院判決A,國會不滿,認為要判決B,然後找
該案相關人士人出來作證,這就是在侵害司法權喔.
搞清楚國會調查的對象也會是司法調查的對象,在日本,1940年代國會還可以調查
司法部門機關,要求書面質詢,改判決施壓,甚至直接傳喚檢察官、檢察總長當證人,照
台灣民眾黨的條款法務部長也可以叫去國會被判藐視國會喔,這樣不會被有芯人士拿來
影響司法?今天詐騙集團除了牽涉立委 連法官都有,這種法條一過,準備看他們花式表
演.
假設今天傅崐萁的弊案被調查,找該案件相關人等甚至檢察官出來當證人,接著直接說你
逞口舌之快所以移送檢調,你覺得沒干涉司法權嗎?
還有別忘記以前立法委員的「錢呢?」如果收受賄賂的立委找法務部長出來聽證,你覺得
他想幹什麼?
至於台灣民眾黨提的
第七十四條之一
藐視國會,指依法應到立法院備詢或列席說明之政府官員,非經立法院
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而無故缺席者;或明顯意圖以實問虛答、避重
就輕逃避監督,或其他任何方式阻撓、藐視或不尊重院會或委員會程序
之行為。
根本就是在搞笑,國外是用在國政調查,你天兵的用來一般質詢,前面一堆貪汙立委「錢
呢?」洩密立委,如馬文君洩密案,全部都是拿來上下其手的空間,一句話,兩岸一家親
你敢信?
「逃避監督」什麼概念?實問虛答又是什麼概念?藐視或不尊重院會又
什麼樣概念?請問法官會怎麼判?
刑法一百條也是法官判喔,但裡面不確定的概念由當權者定義,例如「顛覆政府」,這邊
藐視院會顯然是以藍白黨利益集團為主,你覺得法官要判這個東西不會參考他們的意見?
服膺他們的指控?好,假設是以綠黨團來提出藐視國會罪,辦柯文哲的弊案或者找台北市
的官員或蔣萬安來聽證,然後用「虛偽陳述」來起訴,藍白覺得沒問題?
更別提藍白的藐視國會罪還涵蓋了有關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及個人.
記不記得八卦板以前那個帶風向造謠被苗博雅公開處刑的市府員工?
北市府網軍現形記》承認發幻想文、被議員要求現場唸造謠貼文
https://pourquoi.tw/taiwan-news-20220613-1-1/
改天批評立委你也準備被叫去國會了,別忘了,之前有人只是去彰化社頭鄉公所圖書館
講某個立委的壞話,就被警察搜索+查IP了.
: : 你說立法院官網有資料要人去查,那我查下來就是這幾個版本打架
: : 如果以最嚴格,也最有可能通過的藍營版本來看,上面的疑慮都是存在的
: 笑死人了說看過的幾個版本
: 結果隨便拿一個版本來就有針對你提的規定詳文
: 不要自己想像、還是看側翼懶人包就來....
: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4/LCEWA01_110114_002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