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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猥褻男童遭羈押 竟又偷摸舍友下體!這下得多關9個月
2024-05-18 22:57 聯合報/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有多次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前科的顏姓男子,去年又在某公園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猥褻,
遭關押於桃園看守所內,去年6月間凌晨趁同房收容人A男熟睡之際,徒手隔著A男的短褲
撫摸對方的小雞雞,案經A男向所方報告,桃園地檢署依法起訴,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
罪乘機猥褻罪,將顏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顏男前因強制猥褻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2017年審理後判處徒刑1年2月確
定,於2019年7月19日執行完畢。詎料,他仍不知悔改,去年6月案發前後,顏男與A男皆
是桃園看守所的同房收容人。顏卻於同月9日凌晨0點35分,在舍房內,見A男熟睡,竟基
於乘機猥褻犯意,利用A男不知抗拒的機會,徒手隔著A男短褲撫摸A男下體,以此方式對
A男猥褻得逞,經A男 向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報告,調閱舍房內監視器,確認顏男犯
行函送桃檢偵查起訴。
法官審酌,被告顏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不顧告訴人A男的性自主權及人性尊嚴,利用告訴
人熟睡之際,擅對告訴人進行乘機猥褻行為,使告訴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及折磨,被告於
檢方偵訊時先否認後認罪及於法院認罪的犯後態度尚可、被告前已因強制猥褻罪、乘機猥
褻罪服刑完畢,仍未悔改而再犯,又於此件之前2023年4月10日對14歲以下少年犯強制猥
褻罪(經桃園地院已判處徒刑4年6月確定),顯見被告行為亟待矯正等情狀,量處主文之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