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側翼:提議520後解散國會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4-05-19 09:0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
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
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解散立法院的前提是要先倒閣成功再說。
國會最大黨國民黨,除非有改選後過半的可能性,否則幹嘛去倒閣?(不然民進黨聯手民眾
黨去倒民進黨的內閣,這就更可笑了。)
側翼們該不會以為台灣總統隨隨便便想解散國會就解散國會吧?
如果可以這麼做的話,阿扁早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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