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不下去了,再來一個簡單的問答懶人包。
柯建銘對媒體說,過去 30 年國會從未這樣違法。
- 違什麼法?哪一條法?
柯建銘沒說。
那我們從他其他的話來猜:
「完全違法表決,國會已死!」
- 什麼叫做違法表決?
媒體說:韓國瑜把記名表決改成不記名舉手表決。
- 舉手表決違法了嗎?
違個屁法,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
「本院議案之表決方法如下:
一、口頭表決。
二、舉手表決。
三、表決器表決。
四、投票表決。
五、點名表決。」
舉手表決本來就是寫在議事規則裏面的表決方法,
- 怎麼說得好像違法一樣?
除此之外,柯建銘還說:
「沒有經過協商討論,就直接表決。」
- 有沒有協商討論?
明明就有啊,所有條文都上傳到立法院網站,會議過程、協商過程也是。
- 協商有沒有結果?
當然沒有。
- 那怎麼可以表決?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四條:
「討論終結或停止討論之議案,出席委員有異議時,主席得提付表決。」
討論終結,可以表決。
停止討論,也可以表決。
- 這什麼意思?
也就是協商不一定要有結果啦,有討論過,沒結果,陷入僵局了,一樣可以透過表決來下決
定。
- 所以,到底違法在哪裏?
可能在民進黨的心裏吧。
- 國會會香港化嗎?
關香港屁事啊 XD
不要不知道講什麼就扯香港、抗中保台好不好,
很膩,謝謝。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怒批違法表決、國會已死!柯建銘轟3人是台灣歷史罪人
: 3.完整新聞標題:
: 蔡百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黨及民眾黨昨(17日)在立法院院會強行處理「國會擴權」法案,期間立法院長韓國
: 瑜不僅將記名表決改為「不記名舉手表決」,甚至喊出反表決,引發外界質疑,民進黨立
: 院團總召柯建銘今晨對媒體表示,過去30年立法院從來沒有這樣違法,沒有經過協商討論
: 就直接表決,並批韓國瑜及傅崐萁、黃國昌3人「狼狽為奸」,是台灣歷史的罪人。
: 綜合媒體報導,立法院昨審議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議事持續到深夜12點,在立法
: 院長韓國瑜宣布裁示下週二繼續審議後,立委才陸續離開議場,柯建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
: 則質疑,過去30年來,立法院從沒這樣未經協商討論就直接表決,並指這樣的國會以後會
: 馬上香港化,直呼這是國家最危急的時刻,批評藍白立委將國家推到懸崖裡面。
: 柯建銘也直言「完全違法表決,國會已死」,並點名韓國瑜及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民眾黨
: 團總召黃國昌3人「狼狽為奸」,是「台灣歷史的罪人」,強調「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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