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狼父硬上逼問「有沒有喜歡我」!稱

作者: f230072828 (偉特)   2024-05-20 07:28:37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張哲輔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狼父硬上逼問「有沒有喜歡我」!稱亂倫合法 她流淚放棄掙扎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父親竟性侵自己未滿18歲的親生女兒,還噁心問「妳有沒有喜
歡過我」直言亂倫在很多國家都是合法的,誇張言論令人憤恨。女兒更向檢察官表示「如果
性行為發生,就不用待在這個家」,這也是她放棄掙扎的原因。台南地院認為父親罪證確鑿
,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女兒在偵訊時曾稱「他雙手從後面環抱著我,開始用雙手按摩我的胸部,還
將我的頭轉過去跟我舌吻」。她表示父親力氣很大,即使大喊不要,想要掙脫離開也沒辦法
。過程中父親更是不斷詢問「有沒有喜歡過我」、「不是親情、是愛情」。
她否定之後,父親竟還問她「可不可以X進來」,即使她不斷拒絕,仍遭父親硬上。她表示
父親不斷問有沒有愛過他、有沒有不舒服等噁心言論,她表達因為對象是父親所以感到不舒
服,沒想到父親卻拿國外例子舉例「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因為他們覺得愛是無限的」
。最後父親又強拉她發生一次關係,她強調跟父親不是合意性交,而是遭強制性交。
在遭狼父性侵後,她曾透過社群軟體向友人求助,表示過程中她有不斷拒絕,但礙於對方力
氣太大,甚至無奈表示「我覺得我有精神病,哈哈,我馬上想到可以解脫了」。案發當天,
她也在友人的陪同下報案,並赴醫院驗傷採證,最後腹部驗出父親的DNA,坐實父親行為。
面對檢察官詢問不掙扎的原因,她提到「除了因為沒辦法掙脫,更因為當時認為如果被性侵
,他會被抓去關,我就不用跟他見到面了」可見她當下只是沒有激烈抵抗動作,並非有與父
親性交之意願,因此法官也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狼父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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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90853
6.備註:
台男真的很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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