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張大任
3.完整新聞標題:
民進黨版本國會改革案全被擋下?黃國昌曝真相:綠營這2條提案都通過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17日處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朝野爆發嚴重肢體衝突,不少立委還因此
身體不適、受傷而送醫。綠營指控藍白強行表決通過自己的版本,並未充分討論,
不過,其實17日當天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有通過民進黨團版本,
且其中還有一條是藍綠白三黨版本都一樣,不過民進黨仍表達反對。
根據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2條規定,「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提出之
口頭質詢,應由行政院院長或質詢委員指定之有關部會首長答復;未及答復部分,
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答復。但質詢事項牽涉過廣者,得延長五日。」
第23條規定,「行政院應於收到前項質詢後二十日內,將書面答復送由立法院
轉知質詢委員,並列入議事日程質詢事項。但如質詢內容牽涉過廣者,答復時間
得延長五日。」
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節目《民眾之聲》中提到,民進黨修法版本,將第22條
把20天改為10天,20天改成15天,雖然修法邏輯很奇怪,但執政黨願意把
書面質詢答覆時間縮短,他當然願意支持,他也立刻找國民黨團溝通,「藍白
也同意共同支持民進黨版本。」
此外,現行條文第17條規定,「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項發生,或施政方針變更時,
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應向立法院院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前項情事發生時,
如有立法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亦得邀請行政院院長
或有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院會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也說,這條文藍綠白後來都決定不予修正,但民進黨當天,
對於不予修正,竟然也要反對,「民進黨根本就殺紅眼,當天不管表決什麼
都反對,到底是誰不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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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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