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立法院看戲?民眾黨表決完「爽嗑炸雞」

作者: Lumial020 (洨美工)   2024-05-21 14:11:29
※ 引述《Damp (丹恩)》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藍詩孟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在立法院看戲?民眾黨表決完「爽嗑炸雞」黃珊珊吃雞邊配京華城案
好奇
今天不是來表決的嗎
拖到兩點還沒弄完
繼續乖乖坐在位子
準備好表決的時候按表決器
或者是留一隻手舉手不就好了
而且吃炸雞
有比衝到主席台發瘋要嚴重嗎
現在這樣談笑風聲才好
立法院裡就51個黑箱跳針了
更何況立院外面還有
隨他們起舞 等等下班要怎麼出去

: 4.完整新聞內文:
: 今(21)日立法院續審國會改革法案,藍白挾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藐視國會罪」,立法
: 院長韓國瑜稍早更宣布「本日不再清點人數」,讓多名綠委憤怒痛批,立院外也集結了不少
: 民眾抗議法案黑箱,在大雨天挺身而出;而就在藍綠交鋒之際,只見民眾黨立委們卻悠然吃
: 起炸雞,彷彿置身事外,讓人傻眼。
: 今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在藍白合力舉手表決的情況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被二
: 讀表決通過,根據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
: 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
: 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
: 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 若被貼上藐視國會的罪名,可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
: 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而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
: 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
: 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 而此法二讀通過後,綠委們高喊「民主已死」,不僅立院內藍綠激烈交鋒,立院外也出現大
: 批民眾,手舉各式標語抗議法案條文不透明。但與此同時,民眾黨團的位置上卻飄出陣陣炸
: 雞香,原來,民眾黨立委們眼看午餐時間到,就買來炸雞豪邁啃了起來,黃珊珊更一邊吃雞
: 一邊用電腦看自家主席柯文哲在北市府任內的京華城相關文案,相當自在。
: 民眾黨多張吃雞照片也被傳到threads,掀起網友討論,「一堆芭樂是519剩的嗎?不過放大
: 看我沒看到梅子粉」、「黃珊珊繼續吃啊」、「坐著的飯桶」、「想到繳稅養這群廢人就生
: 氣」、「垃圾記得自己丟,不要再讓議事人員幫你們清垃圾」。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7143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 6.備註:
: 拿坡里好ㄘ
: 內行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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