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指藐視國會罪「霸王條款人人有獎」 林俊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5-21 23:28:31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指藐視國會罪「霸王條款人人有獎」 林俊憲:大家都有機會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21004655-260407
: 中時 楊亞璇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5-21/1024/20240521004656.jpg
: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本報資料照片)
: 立法院今天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表示,藐視國會感覺很遙遠嗎?「
: 2300萬人,保證人人有獎,大家都有機會罰到破產。」
: 林俊憲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藐視國會感覺很遙遠嗎?因為藍白都說是為了要監督政府

: 那好,晚一點要進行到47、48條表決了,注意看,2300萬人,保證人人有獎,大家都有

: 會罰到破產。
: 林俊憲說,藍白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再修正動議第48條第2項:「法人、人民團體

: 社會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

: 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改正為止。」
: 林說,講直接一點,全國6萬個人民團體、78萬間公司,立法院要什麼資料就得交出來

: 管你什麼財報還是營業機密,傅總召跟國昌老師面前還敢有秘密嗎?不交?那就罰到破

: 為止。
: 他說,什麼?你不是公司負責人或人民團體成員?沒關係,總有一款適合你。看到「社

: 有關係人員」了嗎?
: 林俊憲指出,「天啊這根本就是你!解釋空間無限的霸王條款,終於把2300萬人都包牌

: 進來,人人有獎。」這種條款,還相信是在「監督政府」嗎?很抱歉,被「督」的其實

: 你!
: 6.備註:
: 這種違憲的法案,連企業法人都可以強迫,太誇張
我們先假設
林大立委說的都正確
那這法案是不是
我們也能要求中資
交出他們收集的個資
以及有沒有資助媒體
這樣不是很好嗎
這是抗中保台的法案
大家應該要支持沒錯吧?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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