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Alre7sQ.jpeg
https://i.imgur.com/v9Osmn2.jpeg
這兩張圖是哪一個無腦人做的啊!?
還是不懂法令不得與其他法令有所牴觸
除非有違法之虞
比如說
商業機密
這個無腦人大概不知道有 "營業秘密法"
除非 跟政府有合作 比如採購 或 標案
有違法 或 弊端之虞
引起立法院注意 進而成立調查小組 因為有違法或弊端之虞
(大家還有印象 之前雞蛋採購 官員都推給合約是民間公司的機密範疇 無法提供)
請注意關鍵字"弊端 違法" 而不是無故
這就是國會調查權的立法精神啊
再來 軍隊資訊 或國防外交機密
會扯這個 更是無腦到極點
國家機密保護法就在那邊
(麻煩這位無腦人 國家機密保護法8-11條先去看一遍好嗎 鬼扯一大堆)
另外還有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0條
立法委員依法參加秘密會議時,對其所知悉之事項及會議決議,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洩
漏。
一個法條的修法
要攻擊之前 先去把相關法令全部RUN一遍好嗎
屎人做的懶人包 還是屎啊
但是卻有無腦人相信屎人說的話 說是香的
還搶著吃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