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通姦都除罪化了,詐騙其實也可以除罪化吧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5-22 09:27:28
「通姦」頂多只是宗教上的問題
不追究刑事責任係因道德層面的利益(且到法院也很難作對應主張),但這不代表民事上
沒有「侵害」、不用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但「詐騙」可不同了,這幾乎在全球各地都是犯法的行為
除非能找到對於「詐騙」罪行手軟的國家,否則真的別想這行為可以除罪化了。
更何況,詐騙後利益去了何方,恐怕連嫌犯也不自知
因此是否真的能夠找到金流的去向,更需要智慧才能解決;也因為這樣,除非國際刑警對
此(尤其跨國相關者)不予追究,否則逍遙法外是可能的。
※ 引述《comp2468 (ilikemiku)》之銘言:
: 如題
: 通姦同時造成了財產名譽等損失,
: 甚至蒐集證據的過程中很容易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也容易讓被害人觸犯妨礙秘密。
: 後續如果想離婚還要花大量的時間處理財產分配還有孩子扶養權甚至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問題,
: 嚴重破壞婚姻制度的秩序,對家庭內孩童有重大不利影響,對於受害者不只財產上更有心靈上無法抹滅的傷害。
: 結果都除罪化了,
: 那只騙錢的詐騙,用民法解決就好了吧?
: 錢被騙走被發現,賠回去就好啦,
: 受害者只被騙錢,後續處理也只需要專注在受騙金額的返還,
: 對於受害者的影響很多都是小額詐騙比婚姻通姦小很多,
: 那為何詐騙不除罪化呢?
: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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