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stracize (bucolic)》之銘言:
: 立委可「監督私部門」侵人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hQlZoj9MYQ
: 這個法真的很誇張,廠商已經要跟行政部門負責。為什麼還要再對立委負責?
: 要對立委負責的不是公務人員嗎?
: 私部門沒有領國家薪水,為何要對立委負責?
這條文ㄧ過三立 民視準備被調查囉
還有一些綁樁的產業
競爭廠商也可以叫立委去弄敵對廠商
有些人說喔 不會 只會針對跟國家有關大事
立委一定很公義不會被收買
拜託藍綠都一樣 都呆丸人愛錢啦
這些立委諸公只要要做的事都可以變成國家大事
不要講別的 每個月叫你提供資料
或是叫你去開會罰站就夠你受的
你們就這麼相信 立委會好好運用法條嗎
每個政黨都有一些非專業派系立委
這法律過 打到的可能就是你
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