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質詢」藍委稱立法後再交代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4-05-23 17:26:40
※ 引述《jack0n (傑克)》之銘言:
: 哇 大家看看藍委的傲慢喔 這什麼態度
: 重大議案可以這樣先過再說嗎?
: https://i.imgur.com/c9oHqQj.jpeg
: 人家明明舉了例子,並說立法後會好好說明
: 這到底什麼標題殺人法==
吳宗憲確實有舉例說明
不過啦人家問你"定義"
如果有看過一般法律的立法說明就可以知道
通常就重要或特定的名詞會在說明裡面特別提出
也就是立法要能夠被操作
例如"反質詢跟反問"差別
照道理這些都應該在提案或草案說明中提出
那麼你今天要跟人家說明
就算當下因為複雜無法短時間解釋清楚
至少應該有提案文件或是明確法律定義構成要件的文件供人家自行參閱理解
絕對不是什麼立法完成了再詳細說明
這樣其實就落實了你法案並沒有完全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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