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國會聽證權二讀通過! 官員「虛偽

作者: areses (areses)   2024-05-24 21:15:48
官員或民眾在立法會撒謊該不該罰,當然。
但問題就在,謊話的標準是什麼?我們能保證講的每句話都是正確無誤的嗎?就算我們無心
撒謊,但人的記憶總是有偏差的,好比考試,不是你認真去背就能拿滿分,很多時候你實際
答錯,而你還以為你是正確的,因為記憶有偏差,不准確啊。
所以,我誠心誠意的回答,但無意給了錯誤答案,那怎麼辦。如果可以自由心證,那你怎麼
確定我這次出錯是有意還是無意呢?
或者,我為了保持我的誠信,什麼問題我都可以回答不知道,因為我記憶模糊了啊,那你怎
麼判定我呢?
所以,這部法律就會變成一部共產黨的法律。共產黨的法律特地,就是用詞模糊,判斷無標
準,操作空間大。
於是,如果我占了立法院的優勢,我說你撒謊就撒謊,我說你沒撒謊就沒撒謊,那還有公平
正義可言嗎?那立法院不就成了給人定罪的場所了嗎?
藍白現在就是意圖要仗著人多欺負人少,還要把這項權力擴大到質詢總統,威嚇普通人民,
真的是野心極大。
幸運的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主也早已深入人心,保衛民主的號召力遠勝於一黨私利
和意識形態,才會有千千萬萬的人民主動走上了街頭捍衛民主。
※ 引述 《a058053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TVBS新聞
:  
: 2.記者署名:
: 林至柔
: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國會聽證權二讀通過! 官員「虛偽陳述」依法追刑事責任
: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今(24)日繼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關於
: 聽證權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通過,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應邀出席人員無正
: 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等得經院會決議,處新台幣1萬以上10
: 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如為虛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出席聽證會的
: 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
: 20萬元以下之罰鍰。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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