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調查權都基本都只是調查詢問不是被告
被傳喚來當然是類似證人
國會調查關係人找律師來是要主席同意
法院證人要找人輔佐同樣也需審判長同意
國會調查又不是法院不能定罪是哪來的被告需要律師?
我是好奇到底是苗博雅整個民進黨不知道這個嗎
還是只為了洗腦給無腦的人
光這問題就已經一堆民進黨立委名嘴再講了
現在認知作戰已經造謠比澄清還多都不知道該怎麼半
然後現在網路會看法條帶入奇怪的劇情
例如說立院看誰不爽會隨便找人去問
然後還說怕不知道什麼是反質詢被說反質詢
但反質詢就是針對被質詢官員 哪是只一般人
現在開始各種亂掰劇情來說法條訂得很模糊
然後說這樣會變成白色恐怖是
可是現在一堆法條不都寫成這樣
都是靠其他法條互相cover
※ 引述《Lumial020 (廢貓文專用帳號)》之銘言:
: : 苗博雅表示,法案有強烈黑箱疑慮,國民黨與民眾黨共推的法案不是國會改革而是國會蠻橫
: : ,藍白的各種抹黑、矮化,終將歸於無效。
: : 苗博雅指出,當犯罪嫌疑人接受司法訊問時,找律師是民眾的自由權利,但今天二讀通過的
: : 條文,未來接受國會調查詢問的人,找律師前要主席(立法院長)同意,讓立委權力大於司
: : 法人員,已經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制衡原則。
: 剛剛看國昌的reels
: 他說找律師或者是協助者
: 是優於現行法條的
: 甚至民進黨提出這條的修正動議版本
: 卻連可以找律師都沒加上去
: 先不管民進黨的有沒有比藍白好
: 但阿苗這樣講
: 是不是不給我們柯委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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